長江商報消息 兩個月武漢發生物業投訴2200多件,拒交物業費成業主“底牌”
  ■ 本報記者 李愛華 吳凌 通訊員 餘俐
  不滿物業服務,業主拒交物業費被告上法庭;房頂漏水多年未解決,業主數年拒交物業費……自今年2月26日以來,武漢市物業投訴2274件,涉及874個小區,590多家物業公司。據武漢市房管局和市司法局統計,在部分主城區,物業公司向業主討要物業費官司數量,占到區級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一成。
  近年來,物業投訴明顯增加,業主與物業間糾紛矛盾突出。而一旦雙方出現矛盾,“拒繳物業費”也成為業主“唯一的底牌”。
  為改變這一局面,4月30日,武漢市房管局與市司法局聯合發佈文件,要求各區組建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要調解業主間、業主與物業間的糾紛。各區在6月30日前,組建調解委員會,各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組成物業管理糾紛調解信息員網絡,同時配以專家顧問,指導調解工作。各區房管局負責調解組織機構的建設,落實辦公場所、設施並承擔日常辦公經費。各區司法局負責調解員的選聘工作,承擔工作經費及人員聘用經費。
  調解委員會建立後,將受理並調解區域內物業投訴,一般一月內調解。如遇重大疑難糾紛,及時上報。對於受理的投訴糾紛,均應歸檔管理。同時,各區房管部門將組建由專家、律師等組成的專家團隊,接受調解委員會咨詢,並協助重大糾紛的調解。
  此前,漢陽區錦繡江山小區作為試點,成立物業糾紛調解室,在小區內協調解決糾紛。今年武漢市有意在1700多個住宅小區全面推廣這一做法,配合區調解委員會工作,實現物業投訴“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
  案例1
  像管理公司一樣管理“業主委員會”
  在探索解決業主與物業的糾紛方法上,武昌雄楚大道的綠汀雅境小區業主很有經驗。
  “我們小區業主是在集體維權過程中意識到成立一個規範團體的重要性。”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秘書長林友明介紹,2006年,開發商交付房子後,業主發現小區在綠化面積、消防設施等基礎設施上與合同不相符,小區100多名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小區多名業主稱,以前綠汀雅境小區環境很臟、電梯經常壞,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通過對物業方進行監管,每月對物業進行考核等方法,讓小區環境大變樣。
  每年年初該業委會都會提出一些改善小區環境的目標,譬如今年的目標是恢復部分監控攝像頭、改造小區園林燈和庭院燈。“我們9個業主像管理公司一樣在管理業主委員會。”林友明介紹,改造費用一方面來源於小區收的停車費(由業主委員會管理),另一方面來源於小區廣告費收入。
  案例2
  物業服務質量下降業主拖欠物業費表達不滿
  對於洪山區金地格林小城夢茵區業主李先生來說,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很多業主期盼已久的事,可是運籌兩年都未能如願。李先生說:“最近一年來,小區物業服務質量下降,盜竊案件增多,業主的權益受到損害。因為沒有成立業委會,業主無法與物業公司進行有效的交涉,督促其改進服務質量,一些業主以拖延交納物業費表達不滿。
  “小區入住率現在已很高了,完全具備成立業委會的條件,現在最大的障礙是辦公場地還沒找到。”李先生說。
  而武昌火車站附近的白鰭豚大廈業主汪女士表示:“儘管我們小區很早就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是感覺那個機制是‘名存實亡’的,事實上並不能為我們做什麼,存在的意義值得考量。”
  ■ 鏈接
  2013年,武漢共接到物業投訴8000餘起,物業管理已成為市民極其關註的問題。針對小區物業服務投訴集中、群眾反映大的情況,武漢市市委市政府將“對物業企業監管不力”納入“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  (原標題:各區將組建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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